临淄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公告
根据临淄区住房保障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房源情况
本批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174套。
(一)配租现房3套,系2017年复核腾退保障性房源。座落于临淄区牛山路382号,户型为一梯三户,两室一厅,户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简装修,水、电、暖等配套齐全。
(二)配租期房171套,座落于临淄区桓公路以南,齐园路以西,大顺城市花园小区内 19 #、17#楼,公寓型设计,户型为四梯十四户,一室一厅,厨卫独立,建筑面积39-55平方米。
选房时间
2017年10月30日下午—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因选房人员较多,采取分批、分时段选房方式,根据申请家庭计分排序情况,将申请家庭分为三批,分批情况和具体选房时间如下:
选房地点
临淄区房产管理局三楼会议室(328房间)。
选房人员
已进行综合计分排序并经公示无异议的 174 户申请家庭(以10月28日在临淄房产信息网公示的名单及排名为准)。原则上须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选房,但被委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委托人(申请人)填写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模板见附件)。
选房规则
(一)选房家庭要严格按照综合计分排序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任何家庭不得提前或插队选房。
(二)选房时连续三次呼叫选房家庭选房顺序号及姓名未应答的,视同该选房家庭未到场,由下一序号家庭递补,同时将该家庭列在该批次选房家庭末位进行选房;当天未到场的,则将该家庭列在所有选房家庭末位进行选房;选房截止时仍未到场的,视同放弃选房。
(三)所有选房家庭只有一次选房机会,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选房超时或选房后未填写《选房确认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家庭依次递补选房。
(四)选房人填写《选房确认表》后,不可更改所选房源。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五)选房后,因为楼层、户型、朝向等原因放弃配租的,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
选房公布
每个时间段选房结束后,选房结果第一时间在选房现场及临淄房产信息网公布。
注意事项
(一)选中胜利花园公寓,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因家庭情况变化等原因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本次保障资格,所涉及房屋由区房管局及时组织重新配租。
(二)每个时间段选房家庭代表请于开始选房时间30分钟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签到(非本人选房的,还须携带《委托授权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未签到的不能进入选房现场。
(三)选房时,一户选房家庭最多允许一人进入选房现场,进入现场后请按座次入座。选房期间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大声喧哗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保障选房顺利进行。
(四)因选房地段停车不便,建议选房家庭选择公交车或步行到场,提前出行,及时到达。
由于现场选房时间有限,请各选房家庭事前详细了解房源情况,做好选房预案。其他不明之处,可拨打临淄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7166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