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淄博临淄部分区域重型柴油车限行
发布时间: 2017-10-16 10:51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通行带来的排放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通行带来的排放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淄区将对G309(不含)以南、省道S102(不含)以北,冯北路(不含)以东,淄江路(S102省道至南外环路口不含)以西及建城区道路禁止通行危化品运输车辆及大型货车(重、中型货车)。
其中,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需持相关手续提前到临淄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总质量12吨以上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禁区通行证。
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上述区域以外通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将实行报备制度,在通过之前应向临淄交警大队报告通行路线及所载介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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