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经十一路与齐鲁化工区九村居道路、雨污水等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淄区经十一路与齐鲁化工区九村居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已列入城建资金计划,招标人为临淄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临淄区经十一路与齐鲁化工区九村居道路、雨污水等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临淄区
2.3 投资规模:1110.00万元
2.4 工程概况: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经十一路施工总工期: 100 日历天,开工时间待建设手续齐全后另行通知。
九村居工期:2015年3月10日开工;2015年6月2日竣工,施工总工期85日历天。
2.6 监理工期: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2.7 监理服务范围:临淄区经十一路道路、雨污水、交通设施及照明工程,齐鲁化工区九村居道路、雨污水及照明工程等所有工程全过程及监理。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评选出一家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
3.2 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外地进淄监理企业登记表(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于2014年 12 月 12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8 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前到临淄区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交易部(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5楼)窗口报名,联系人:齐源,电话:0533-7229908。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4年 12 月 12 日至2014年 12 月 18 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在山东省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12号煤气大厦8楼803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若邮购,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6日上午09:00时
6.2开标地点:临淄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五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临淄区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淄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齐 源
电 话:0533-7182171
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俊娜 王丽丽
电 话: 18816129992 18816198568
邮箱:sdtlqjn@163.com
监督电话:0533-7226997
临淄区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