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10月1日起街边摆摊合法化!临淄商贩不用再和城管“躲猫猫”了!
不过你们的好日子马上来了!近日国务院发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其中办法中明确规定
允许农民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指定地点销售农副产品或者其他日常用品,从10月1日开始,农民朋友在划设的区域内进行农副产品销售的,不是无证无照经营,任何人不得进行非法干扰。也就是说摆摊合法了,同时意味着实行了14年之久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将退出历史舞台。
同时!新《办法》里也有约束城管执法方法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
说到农民进城摆摊问题不得不提的是,近年的蔬菜,粮食等农产品价格的低廉,尤其是近两年来那些曾经频频上报纸,新闻,电视所谓的天价菜,也纷纷走下“神坛”,这些所谓的天价菜让种植农户对种植业产生了一些信心,可随之而来的大家想必也都清楚了,各类农产品大面积烂在地里,各种滞销,无处销售等问题接踵而来,刚建立起的信心又让许多农户苦恼起来。
不止这些走下“神坛”的天价菜,各类农产品目前的状况不止是盲目跟风,供大于求的原因,在这些原因的基础上,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一些农户辛苦种植出来的农产品,找不到地方销售变卖,一些农民辛苦一季的农产品总不能白白扔了,进城摆摊路边摆摊是最好的选择。
对于农民进城摆摊可谓是双赢的局面,这些摆摊农户的农产品,去掉了二道贩甚至三道贩中间额外的开支,相较超市和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更便宜,最关键的还是比较新鲜。近年来建设文明城市,农民担心的是在城里摆摊城市管理者不让摆,是否违反了城市环境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问题越来越值得重视和关心,因此国家进一步制定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里明确规定,以下经营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1.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
2.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且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这些规定将在10月1日起施行,2003年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也随之废止。
城市管理人员今后也不能随便禁止农民摆摊了,有这些规定做咱农民的靠山,真正的是有法可依放心的经营了,这些出台的规定无不让农民拍手叫好,小编真心的期待这项政策在农民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落实到位,让农户真正的,大胆的,放心的进城摆摊!
可以进城摆摊是农民的福音,
但高兴之余以上几点也要注意,
决不能把《办法》当成了可不遵章守纪的保护伞,
我行我素,你说是不是这样?
如果你对农民进城摆摊还有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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