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最新停车收费标准!每天最高15元,不怕天价停车费了!
发布时间: 2017-08-30 21:49
近日,淄博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通知明确24小时之内,累计收费额小型汽车每车最高不超过15元,大型汽车每车最高不超过20元。
近日,淄博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通知明确24小时之内,累计收费额小型汽车每车最高不超过15元,大型汽车每车最高不超过20元。
(来自淄博市物价局官网)
以下实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执行
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
汽车站、火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点)等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
2
医疗、文化、体育、教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服务场所配套停车场;
3
依法施划并实行收费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4
交通事故、违法车辆等专用停车场;
5
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的停车场;
6
其他应当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
(来自淄博市物价局官网)
一、关于计时收费问题
1、小型汽车:
实行计时收费的,4小时内每车次3元;
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每车加收1元,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2、大型汽车:
实行计时收费的,4小时内每车次4元;
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每车加收2元,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二、关于实行日最高限价问题
实行计时收费的,实行日最高限价,24小时之内累计收费额小型汽车每车最高不超过15元,大型汽车每车最高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规定计收。
三、关于摩托车停放服务收费问题
此外,主城区摩托车(指二轮、三轮、轻便摩托车)停放服务费仍按4小时内每车次1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1元的标准执行。
其他区县摩托车停放服务费标准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大家可以记住收费标准,在停车时做到心中有数。
来源:淄博物价局、淄博交通文艺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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