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底排查、清理取缔……临淄区整治非法培训
7月21日上午,临淄区整治取缔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会在区行政办公中心九楼会议室召开。区政府副区长王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在中小学生培训市场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办学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整治取缔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工作要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宣传摸底、清理取缔和验收规范三个阶段进行依法清理,工作情况将纳入对各镇、街道的考核。
会议强调,要站在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构建和谐法治临淄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取缔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通力配合,做好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整治取缔工作;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分类治理,加强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马士虎主持会议并宣读了《临淄区建立整治取缔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先伟就今年我区关于整治取缔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做了部署安排。
公告
临淄区整治取缔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近期以来,根据区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工作检查,以及群众投诉反映,一些办学条件不达标准,安全隐患众多,师资队伍参差不齐,教育质量低下,经常发生收费、安全等事故纠纷未经审批的非法办学机构私自办学,严重侵害学生和家长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区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多次下发《涉嫌非法办学机构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非法办学行为,并加以整改,但多数非法办学机构,没有认真整改,远远达不到办学条件标准,仍然从事非法办学活动。
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区综治办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临淄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分局、临淄地税分局、区广电局、临淄消防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街道)政府利用7月18日至7月27日进行宣传摸底,组织本镇(街道)民政、公安、教育等有关单位利用7月28日至8月20日,对全区非法办学机构予以坚决整治取缔。
现将整治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工作向社会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区所有非法民办教育培训学校必须停止办学,并摘下牌匾,清除所有户外广告,停发相关招生广告和简章。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为孩子选择培训学校时,一定要查看是否有《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选择依法开办的培训学校学习。如需了解我区各民办培训学校情况可登陆“临淄区教育信息网”“民办教育专栏”进行查询,或者拨打区教育局职教科电话进行咨询,如发现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可拨打区民生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咨询电话:0533-7866530/0533-7866317
举报电话:0533-8189000
特此公告!
临淄区整治取缔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