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整治取缔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7-25 22:26
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区综治办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临淄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
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区综治办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临淄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分局、临淄地税分局、区广电局、临淄消防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街道)政府于7月18日至7月27日进行宣传摸底,组织本镇(街道)民政、公安、教育等有关单位于7月28日至8月20日,对全区非法办学机构予以坚决整治取缔。
现将整治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工作向社会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区所有非法民办教育培训学校必须停止办学,并摘下牌匾,清除所有户外广告,停发相关招生广告和简章。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为孩子选择培训学校时,一定要查看是否有《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选择依法开办的培训学校学习。如需了解我区各民办培训学校情况可登陆“临淄区教育信息网”“民办教育专栏”进行查询,或者拨打区教育局职教科电话进行咨询,如发现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可拨打区民生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咨询电话:0533-7866530/7866317
举报电话:0533-8189000
临淄区整治取缔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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