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尚都林苑,无法拆除的违章建筑
(视频来源齐鲁民生直通车)
小区七成公共连廊被据为己有
该小区业主告诉记者说:2014年交房之后,就陆续有居民把公摊的连廊部分封起来自己使用。
一位小区业主告诉记者,淄博临淄区尚都林苑小区共有5栋建筑、每栋16层、每层5户,共计480多户。记者在现场看到,很多户的公共连廊都已经被玻璃封了起来,并且安装了防盗门,俨然成了其中一家居民的自留地,与当初的楼房设计确实相差甚远。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这个连廊当初的设计是消防逃生通道。然而如今邻居自行封闭起来,还自己更换了防盗门钥匙,把消防通道据为己有。小区居民认为,消防通道属于公摊面积的一部分,而且自己也交了公摊面积的钱,就应该享有这部分公共区域的使用权,而且就连消防通道的用电如今都是整个楼层每户居民均摊的,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认为,如此封闭消防通道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然而这样的问题不但没人制止,反而愈演愈烈。整个小区有百分之七十多的公共连廊已经被业主自行封了起来,导致邻里间的矛盾越来越激化,甚至到了互相攻击的地步。
相关规定成一纸空文
本来是搬新房迁新居,邻里和和气气,却因为公共连廊的问题成了仇人。那么这所谓的公共连廊被占用究竟该谁来管呢?为什么长达一年之久没有相关部门来治理呢?
随后,记者来到了该小区的物业部门了解情况。
淄博宏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连廊属于公共区域,还具有通风和光照的功能,开发商在购房合同和交房协议中有明确规定,连廊是不能封的。
但是为什么如今整个小区封了百分之七十以上,物业公司却不进行制止呢?
针对记者的疑问,这位物业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临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临淄区房产管理局、雪宫街道办事处、山东齐鲁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宏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五家单位和部门签署的《关于尚都林苑住户投诉连廊封闭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于已经装修并取得邻里谅解的可以予以保留,但是对于未取得邻里谅解且已经装修的住户要求开发商依据交房协议自行拆除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拆除,时间是2016年4月8日。
那么为什么时间过去快一年了,问题非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是问题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激化?这样的一份处理意见为何成为了一纸空文呢?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我们该反映的都反映了,街道办的物管科和房管局的物管办都有我们的材料,物业没有执法权。
互相推诿,违建拆除难
有合同、有协议还有五个公司部门的联合意见,淄川区尚都林苑住户私自封闭连廊的问题为什么还会长达一年之久没有得到解决?
按照尚都林苑小区物业负责人的说法,对于小区内封闭连廊的问题迟迟没有解决反而越演越烈的情况,他已经多次向他的上级主管部门临淄区房管局物管科反映过,随后记者来到了临淄区房管局了解情况。
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肯定是违建,很多事就是很难处理,对此部分业主已达成协议同意。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开过协调会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也就是物业人员人员向记者出示的五个公司部门共同签字的处理意见。那么为什么意见出台之后却成了一纸空文呢?
对此,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是城管局牵头,郑大队长组织的。
按照这名房管局工作人员的说法,记者随后在临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找到了这位郑大队长。临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事情归临淄城管局管理,并不是做信访的他牵头。而且这位工作人员随后又叫来了城管执法局的一位法务工作人员,他向记者讲述了尚都林苑连廊问题一年迟迟不能解决的责任划分,“首先得明确各责任的主次,我们主要是协办,次要责任”。
随后,这位自称是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又向记者出示了临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尚都林苑住户投诉连廊封闭问题向淄博市城市管路执法局回复的文件,文件中明确指出:因为尚都林苑有设计缺陷才导致问题的产生。文件回复的日期是2016年4月8日,也就是说在五个部门和公司共同开会商量出处理意见的当天临淄城市管理执法局就以处理结果的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回复,而对于意见的执行情况只字未提。按照临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说法,在尚都林苑小区连廊封闭问题上淄博市房管局是主要负责部门。
而临淄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这个事的根源在开发商,并且当时跟物业签的装修协议里面,是不予许加的。物业公司也尽到了劝阻责任,但是没管住。”
那么作为尚都林苑的开发商,山东齐鲁盛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又会给出怎样的说法呢?尚都林苑小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说这个涉及是不合理的,咱们的规划和图纸一套下来,不会批的,这个楼不会建的。”
而对于目前的问题,相关部门指出由开发商来解决,开发商又给出了这样的说法,“楼盘交付以后,就是由物业公司来管理”。
去年媒体已经多次报道,山东卫视是追踪报道。临淄区象这样不敢拆的违法建设很多,所以还是那句话,有违必拆就是一句空话。
来源齐鲁民生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