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公安机关捣毁液化气“黑窝点”涉案380余万
发布时间: 2016-08-30 11:23
临淄区公安机关夏季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来,临淄公安分局梧台派出所积极行动,广泛宣传,依靠发动群众,打掉一个非法经营液化气“黑窝点”。
临淄区公安机关夏季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来,临淄公安分局梧台派出所积极行动,广泛宣传,依靠发动群众,打掉一个非法经营液化气“黑窝点”。
近日,临淄公安分局梧台派出所接到一群众举报,有人在居民生活区内经营液化气,极易发生安全事故。梧台派出所立即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王某在没有资质、没有任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私设了液化气“罐装点”,采取加价卖出的方式,谋取利益。王某经营的液化气代罐点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款之规定,对其给予罚款人民币五千元的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经营行为。
谁知王某在利益驱使下,不思悔改,虽然不公开经营,私下在自己的院子里继续进行非法罐装,再次被附近群众举报。梧台派出所联合经侦大队、区住建局、联合执法,现场在王某院子中查获20余罐液化气。临淄区住建局依法下达了取缔决定书。
经审讯,王某交待了其自2010年以来,采取流动罐装、倒罐、零售等方式经营液化气4万余罐,涉案金额380余万元的违法犯罪实事。现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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