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某正科级干部违规减免防空建设费4600多万被判5年
发布时间: 2016-08-23 22:37
今日,记者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临淄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刘永昌(正科级)特大滥用职权、受贿一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永昌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减免15家管理对象应缴纳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616.53195万元...
今日,记者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临淄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刘永昌(正科级)特大滥用职权、受贿一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永昌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减免15家管理对象应缴纳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616.53195万元,收受贿赂49.5289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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