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又有8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
发布时间: 2016-08-06 19:43
记者近日从淄博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淄博市2016年第四批关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作废名单公布,其中有8人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成犯罪被终生吊销驾驶证,另有2人因吸毒成瘾未戒除驾驶证作废。
记者近日从淄博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淄博市2016年第四批关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作废名单公布,其中有8人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成犯罪被终生吊销驾驶证,另有2人因吸毒成瘾未戒除驾驶证作废。
据悉,淄博市8名驾驶员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两种情形作出终生禁驾的处罚。
另外,有35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5年;1人因醉酒后驾驶运营车,驾驶证被吊销10年;9人因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作废;7人因实习期记满十二分驾驶证作废。
附:驾驶证作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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