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8月1日起2016/2017学年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发布时间: 2016-06-22 18:42
记者从临淄区教育局了解到,临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记者从临淄区教育局了解到,临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山东籍学生,临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审核并纳入贷款对象范围。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确保“应贷尽贷”。
贷款方式: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https://sls.cdb.com.cn),今年网上申请截止至9月12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严格执行助学贷款政策,加强资料审查,核对有关信息,做到尽职尽责。及时认真地做好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打印等工作。申请受理工作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手续。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具体流程为:贷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手续办理: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②户口本(只看原件),③录取通知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④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从网上注册打印出来的)(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的申请表不用签字盖章)一式2份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一般情况下,在10分钟之内就能办理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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