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5起公款吃喝问题 临淄一村官受党内严重警告
发布时间: 2016-04-27 17:36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获悉,山东省纪委通报5起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典型问题,其中淄博一村官因违规支出招待费,擅自将本村管理车辆借给私人使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获悉,山东省纪委通报5起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典型问题,其中淄博一村官因违规支出招待费,擅自将本村管理车辆借给私人使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其中,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街道西高村违规支出招待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志和擅自将本村管理车辆借给私人使用,王志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垦利县垦东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崔旭升违规安排公务接待和宴请,违规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本人退缴公款报销的个人餐费。菏泽市牡丹区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勋波超标准接待,以会务费结算餐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东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违规公务接待,该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宋超勇,正科级干部张荣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乐陵市碧霞湖管理处主任孙玉珂违规公款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五一”、端午即将来临,各级党组织要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紧盯奢靡享乐,严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持续通报曝光。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转到内部食堂、接待吃喝费用转嫁到隶属单位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报销的,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真正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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