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刮骨疗毒” 665家化工企业或整合到200家
此次针对一般化工储存企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在巩固前期开展的环保和安全生产倒逼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按照分类施治的原则,通过实施主动关闭退出一批、部门执法取缔一批、规范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集中清理取缔非法化工企业,从速消除一批安全环保隐患,有效解决产业布局散乱现象,推进全区化工产业实现规范化、集聚化发展。
重点从立项、土地、规划、环评、安全、消防、建设、工商、税务等方面,对非法储存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非法设立、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达不到安全环评节能条件、不能依法足额缴纳税款、非法经营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根据行动方案,4月30日前,各镇街道动员被列入清理取缔名单的企业主动申报实施关闭拆除,原则上一个月内关闭并拆除主要生产储存装置、注销相关证照。
6月1日至7月31日为部门执法阶段。对未主动申报关闭拆除或拒不执行关闭拆除决定的企业,组织国土、水务、安监、环保、城管、工商、规划、住建、消防、供电、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关停拆除。
6月1日至12月31日为强制执行阶段。对仍未完成取缔的非法企业,依法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在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拒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快从重追究相关责任。
列入2015年《全市利用环保和安全生产倒逼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表》的28家化工企业,也在此次取缔之列,6月30日前完成拆除取缔任务。
对列入具备规范提升条件名单的企业,限期进行规范提升。到达“六个百分百”条件(百分百规模以上、百分百实现自动化、百分百安全标准化、百分百开展安全培训、百分百完成各类手续办理、百分百实现达标排放)后,与所在镇街道签订承诺书,纳入规范企业管理。限期完不成规范提升的,依法关停拆除。
临淄区积极引导储存企业集聚发展。区政府在齐鲁化工区规划一定区域,通过集中建设或租赁经营等方式,逐步实现储存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对规模大、守法经营、能够足额缴纳税款、规范管理的企业,优先纳入园区发展。
临淄区还制定了有关配套政策。企业主动申请实施关闭拆除,关闭、清理、拆除、注销证照等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后,每完成1000立方米储罐,区财政奖励镇街道2万元。强制清理拆除每完成1000立方米储罐,区财政奖励镇街道1.5万元。
对转型升级的企业则给予扶持政策。非法化工企业转产国家鼓励类非化工项目的,建成投产后按企业对区级实际财力贡献为标准,前2年按100%,后3年按50%给予扶持。
自2007年以来,临淄区已连续多次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生态建设提速加力,安全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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