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设专项资金2000万 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贫困户脱贫
发布时间: 2016-04-01 22:08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增信合作协议签署暨推介会上了解到,今年,临淄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扶贫贷款及融资增信财政担保基金。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增信合作协议签署暨推介会上了解到,今年,临淄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扶贫贷款及融资增信财政担保基金,联合农行临淄支行、临淄农商行、临淄汇金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临淄支行四家银行开展融资增信业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另外,按照临淄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20条”要求,临淄区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承担扶贫责任。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30人以上或带动农村贫困户10户以上的各类经营主体,按每带动10户贫困户且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以上的贷款额度,并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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