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7部门联合发《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清明节即将来临。在这个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时节,我们倡议:在全市积极开展社区公祭、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会、踏青遥祭等现代祭扫方式祭祀先人,文明生态祭扫,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生态城市。
一、倡导祭扫新理念,实行文明生态祭扫。党员干部要积极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文明生态祭扫,大力倡导社区公祭、鲜花祭扫、网上祭英烈、家庭追思会、种植纪念树、“时空信箱”、“思念墙”等方式祭祀先人,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学校、小区、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烧纸钱、化冥物,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逐步让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二、发扬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常回家看看,多关心老人,多尽孝道,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坚持从俭办丧,文明祭扫,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不在住宅小区搭建灵棚从事殡仪活动,不搞封建迷信,不搞铺张浪费;倡导骨灰深埋不留坟头,推广小型墓,不修大坟、豪华坟,不乱埋乱葬;选择树葬、海葬、骨灰存放等生态葬法,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弘扬厚养薄葬、节俭殡葬新风。
三、打造平安清明,确保安全祭扫。清明祭扫期间,正值人流、车流高峰,交通拥堵。广大市民应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峰祭扫,保证祭扫活动有序安全进行;要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在公墓祭扫时要听从民政、公安、林业等管理部门安排,增强安全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倡乘坐公交车辆出行,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指挥,共度平安清明。
广大市民朋友,弘扬殡葬改革新风、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过一个文明、生态、平安的清明节。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总工会
共青团淄博市委 淄博市妇女联合会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林业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