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我区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力度加大
发布时间: 2015-12-19 21:05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工作,临淄区加大力度开展大病医疗救助。临淄区民政局提高救助标准,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低保对象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工作,临淄区加大力度开展大病医疗救助。临淄区民政局提高救助标准,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孤儿等弱势群体,不设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由65%提高到70%,每人每年最高救助5万元。设立最低救助金额,对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因大病导致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居民,一年内自负住院费用1万元以上的部分,可按照30%的比例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5万元,最低救助1000元。
与此同时,发放下半年451万元救助金。下半年共为1311名困难群众发放大病救助金451万元,其中2名困难群众救助金额达5万元顶线,人均救助金额为3440元。救助恶性肿瘤患者485人,心脑血管疾病患者244人,尿毒症患者71人,白血病患者20人,外伤等其他疾病311人,下半年大病救助金将于本月底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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