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关于暂停办理交通管理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16 22:22
2015年12月18日17:00时至12月20日8:00时对全省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升级,期间临淄交警大队执法窗口及驻外服务站将暂停相关交通管理业务
12月20日,山东省(除青岛外)将启用新的公安交通管理非税收票据,为保障交通管理业务正常开展,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将于2015年12月18日17:00时至12月20日8:00时对全省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升级,期间临淄交警大队执法窗口及驻外服务站将暂停相关交通管理业务,待系统全面升级后再恢复办理,请合理调整时间安排。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特此通知。
临淄交警大队
2015年12月16日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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