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供暖听证方案 降1.4元延长10天或降2.4元
发布时间: 2015-12-04 14:10
临淄区物价局发布关于降低临淄城区居民供暖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布了听证会的两套讨论方案:供暖价格由每平方米24元下调为22.6元
12月3日,临淄区物价局发布关于降低临淄城区居民供暖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布了听证会的两套讨论方案:供暖价格由每平方米24元下调为22.6元,供暖期延长10天;供暖价格由每平方米24元下调为21.6元,供暖期不变。听证会将于12月17日在临淄宾馆召开。
改变供暖计费方式:按套内面积收费
为使供暖计费方式更趋科学、合理,与淄博市中心城区和市内其他区县供暖计费方式一致,临淄区自2015年—2016年供暖季开始只采用按套内面积收取供暖费,不再按建筑面积计收。
公布两套听证会讨论方案
方案一:居民供暖价格由现行24元/平方米下调为23元/平方米,单位面积降低1元;供暖期在目前120天基础上延长到130天。
方案二:居民供暖价格由现行24元/平方米下调为22元/平方米,单位面积降低2元。
已缴费用户可退费也可抵减明年供暖费
居民供暖价格降低后,今年已经缴纳取暖费的用户,对于降价发生的差额,居民本着自愿选择的原则,可以选择直接退费的办法也可以暂时不退费,以此抵减2016年的取暖费。鉴于直接退费需要居民亲自前去办理,且涉及到热力公司缴费平台程序变更和退费发票等实际问题,比较复杂,因此临淄区物价局建议,最好采取递减明年供热费的办法。
建筑面积乘以系数换算为套内面积
无房产证和有房产证但证上未载明套内面积的或者套内面积显示不完全,采取按建筑面积乘以相应系数换算成套内面积收取。公摊面积按以下比例核减:65平方米记以下为10%,65-90含90 平方米为8%,90-130含130平方米为7%,130平方米以上为6%。居民对套内面积有异议的,可以自行选择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机构按规范予以测绘评估,出具套内面积评估报告,经供热企业和居民双方确认后,按评估的套内面积计收取暖费。测绘评估所需费用由居民负担。
一、听证会听证人:吴爱玲、王化开、魏建军
二、听证会参加人(以姓名笔画为序):
1、消费者参加人:王欢、王洪滨、付洪昌、刘成、齐洪英、孙伟娜、张世民、张建军、陈巧玲、国静、周元峰、徐秀伟、徐婷婷、蔡传勇、霍永明
2、专家、学者参加人:林泽众、姚淑梅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尹欣欣、田呈岳、
4、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参加人:王光生、王珠泉、孙永胜、冯景勇、吕少玲、陈倩、张晓宁、崔万昌、梁荣云
5、经营单位参加人:王光亮、王新国、石启鹏、朱玉明、胡景
三、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7日8点30分
地点:临淄宾馆北二楼会议室(临淄区管仲路218号院内,闻韶街道办事处正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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