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注意:私改暖气片私装放水设备等行为违规
发布时间: 2015-11-01 15:04
距离供热季越来越近,有市民担心暖气不热,想要私自改装现有暖气设备。今天,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提醒,私自改装暖气片、私装暖气放水设备等行为违规。
距离供热季越来越近,有市民担心暖气不热,想要私自改装现有暖气设备。今天,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提醒,私自改装暖气片、私装暖气放水设备等行为违规。
眼下离今冬供暖正式开始还有半个多月时间,有的市民为了提高自家供暖质量,已经“做准备”了。张店市民孙先生去年经历过暖气不热的情况,今年马上就要开始供暖,他开始到处寻求办法。“有人建议我改成地暖,或加个放水装置,说可以提高温度。”孙先生对此咨询了一家施工公司,但施工公司答复,改成地暖后只能自己用壁挂炉烧暖气,供热公司不给供暖。对此,孙先生也咨询了供热公司,得到的答复是一样的。“为什么改了暖气不能供暖?”孙先生认为,这不合理。
记者从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了解到,《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供热用户不得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首先,暖气片改成地暖容易埋下安全隐患,其次,没有经过供热公司同意,私自改装暖气设备,属于违规行为。暖气不热可以打开暖气放气阀放气,也可找供热企业到家中进行维修,地暖用户可以找专业公司用专业设备冲洗地暖。
除此之外,工作人员介绍,用户不能在供暖设备上安装放水设备,窃用热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装暖气管线、接通管网、增加暖气片、扩大用热面积。不能私自拆除、迁移和改建暖气设施。乱动或毁坏控制阀门,造成供暖设备运行故障,中断仪表电源,影响供暖的情况属违规用热。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有关规定,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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