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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高青院区回应患儿死亡一事

发布时间: 2015-06-25 21:22
6月21日,本网报道了高青1岁半男孩死亡,家属堵在医院一事。6月22日,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高青院区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称,家属曾于患儿住院期间带其外出...
 

医院二楼病房

 

病房楼大厅已恢复平静

 

医院发表的声明(网页截图)

 

  6月21日,本网报道了高青1岁半男孩死亡,家属堵在医院一事。6月22日,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高青院区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称,家属曾于患儿住院期间带其外出,抱着患儿返回医院到儿科门诊时,患儿面色青紫,“已无呼吸心跳”。近日,记者采访到院方和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进一步了解。

 

  医患双方言辞不一 是否外出成疑点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高青院区在声明中称,“患儿焦洪顺,于6月18日8时30分左右,因发热来院就诊,经儿科大夫检查精神状态差,给予办理住院。通过调取医院监控录像发现,于当天(18日,记者注)11时41分,患儿家属在未告知值班医护人员的情况下擅自带孩子外出,下午13点54时患儿家属抱着患儿返回医院并到儿科门诊复诊,经检查患儿面色青紫,已无呼吸心跳,立即进行抢救。16时,宣布患儿临床死亡;从18时开始患儿所在村书记、家属代表分别与医院书记、副院长进行多次谈判,患儿家属要求70万私了,院方坚持走司法鉴定程序,遂未达成协议;22时,患儿家属及朋友开始围堵、辱骂,并将医院书记和副院长围堵在儿科门诊,限制其人身自由;自19日上午家属开始在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前拉横幅摆花圈,在大厅摆放棺材,在收费处、住院处、药房、门诊摆放花圈,在楼道病房撒烧黄纸,甚至围堵在医院门口,严重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声明还称,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最新进展情况,将第一时间对大家公布。

  声明中称,患儿曾随家属外出,而记者在对患儿父亲焦先生进行采访时,他称18日12:00许自己单独外出办事,孩子母亲一直在医院陪护孩子,期间并未外出,孩子状态不佳系其母亲“通过电话告知自己”。对其曾与院领导谈判并发生言语冲突一事,20日记者采访时焦先生则称“事发后并未见过医院领导”。

  医患双方言辞并不一致,整个事件的疑点则落在患儿家属是否在住院期间带其外出,是否系外出期间发生意外最终导致患儿死亡。

 

  当事医生现身说法 回忆诊治过程

  当天的采访中,记者联系到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高青院区18日主治患儿的医生,希望了解当时的诊治过程。这位医生回忆道,18日上午,家属携患儿到门诊就诊时,经测量体温为38℃左右,精神稍差,为普通发烧症状。这位医生称对其进行血常规检查后,使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青霉素族)为其进行输液治疗。

  主治医生说,输液完毕后,患儿体温降至37.7℃,有些出汗,因此向患儿家属建议住院观察,不要带孩子外出。这名主治医生称,再次见到患儿时其已经没有呼吸、心跳,但无法确定患儿死亡原因,只发现有轻微感染。

 

  院方称声明属实 还原纠纷过程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高青院区的张副院长接受采访时称,医院声明完全属实,当时医生并未使用青霉素,而且患儿家属确实曾经外出2小时左右。此外,张院长为记者讲述了此次事件过程中的一些细节。

  张院长称,据监控视频显示,6月18日11:41患儿被带离医院,家属并未告知医护人员,直至13:54患儿被其家属抱回医院。张院长称患儿当时已无心跳、呼吸,医院按照家属要求抢救至16:00才宣布患儿死亡。张院长说,18日患儿死亡当日,患儿家属纠集几十人到医院,谈判未果后,患方打砸儿科门诊,并将医院书记与一名副院长限制人身自由整晚,并未有焦先生所言院领导当天未露面的情况;19日、20日,患方在医院摆放花圈、进病房撒黄纸、停放患儿尸体,并与维持秩序的当地公安民警发生冲突,导致医院运营几近瘫痪。

  记者了解到,现在高青县公安局已对此事介入调查,患儿病历、抢救记录与监控视频等都已作为证据封存,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报道发出后,网上曾有言论称“妇保院医闹,你们只是看到了医院门前白色的条幅,却没有看到他们把院领导围堵在门诊,不让吃饭,不让喝水,连上厕所都在屋里的情景”……

  事发后,记者20日、21日两次到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高青院区进行采访时,并未找到医院相关负责人回应此事。对此,张院长说,事发后,不定时有人到办公室去闹,所以没在办公室。采访时,记者多次拨打一名陈副院长的电话,对方一直未接听。对此,他回应称,并非故意不接听电话,而是不方便接听。

     

  卫生部门回应事件 患儿家属不做鉴定

  随后,记者来到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此进行采访。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书记王志磊告诉记者,18日晚,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就已赶到医院就相关情况向医院和患者家属进行了解,并将处理此事件的相关程序对患者家属进行了说明。王书记说,20日,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了“高青县妇幼保健院就诊患儿焦洪顺医疗调查工作小组”,并多次与医院和患者到高青县信访局进行协商,在此期间患者家属从未同意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调解,也没有接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随后,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科长王红卫为记者提供了一份2014年淄博市卫生局联合多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淄博市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王书记所说的相关处理程序,在这份文件中得到确认。《通知》指出,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患纠纷与患方和解的经济补偿、补偿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万元;索赔金额在1万至15万元的,应选择调解和诉讼途径解决;索赔金额在15万(含15万)以上的,必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明确责任后再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患者向医院索赔几十万元“私了”,并不符合文件规定。20日记者采访患者家属,谈及为何不愿接受医疗技术鉴定时家属说,孩子已经不在了,不愿他“再挨刀子”。

  今天记者又与孩子家属取得联系,家属称,孩子遗体现保存在殡仪馆,并不打算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记者有话说

  记者想对医院说,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时代,如何面对和处置突发舆情事件是首先要学会的本领。遇到“坏事”,遮遮掩掩,或者利用各种手段堵各家媒体的嘴,看似大事化小,实则掩耳盗铃,让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胡乱猜忌,谣言满天飞。因此遇到突发事件,唯有积极应对,及时对外发布官方消息,方为上策。

  记者要告诉家属的是,孩子没了心中的悲痛可以理解。维权的前提是合理合法。堵门,跳楼,扰乱医院的正常经营秩序,这和“医闹”有何区别!不合法不合理的诉求,是难以得到舆论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