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刚买的新车9个月前“出生”市民质疑买到库存车
发布时间: 2015-05-28 20:46
从车行提来新车,开了几个月后却发现自己买车时爱车已经出厂9个月了。最近,市民赵先生怀疑自己买到了“库存车”,因为担心有安全隐患而烦心不已。
从车行提来新车,开了几个月后却发现自己买车时爱车已经出厂9个月了。最近,市民赵先生怀疑自己买到了“库存车”,因为担心有安全隐患而烦心不已。
1月初,赵先生从位于周村区的东风日产淄博航天锦诚专营店花8万1千元购买了一部东风日产阳光汽车。据赵先生讲,这辆车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喇叭有时会出现问题。直到5月初,经朋友提醒,赵先生才发现这辆车是2014年4月出厂的。“这辆车从出厂到我买回家已经9个月了,一直被当做样品车,长期停驶,性能与新车比一定会有影响,甚至存在安全隐患。”赵先生认为,自己花了买新车的钱,买了一辆库存车,实在有些冤枉,希望车行能够返还部分车款。
稍后,记者致电该车行销售部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车行会定期对库存车进行检查,赵先生提车时,这部车并没有质量问题,因此,尽管距离出厂已经过去9个月才卖出,但并没有影响到车的性能。经协商,车行答应为赵先生的车赠送两次保养服务。
记者又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我国目前对于库存车尚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同时记者也了解到,许多车行会把出厂超过3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车通过提供各种优惠将车促销出去。与新车相比,放置时间较长的库存车,可能出现较大的损耗,将来出现故障的几率要大得多。
本报提醒广大市民,买车时要注意一下汽车的出厂时间,如果出厂时间过久,就要谨慎购买。同时,对于库存车,汽车销售商也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消费者大概存放了多长时间,让消费者有个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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