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有人夜砸交通设施,胆子不小!
发布时间: 2015-05-16 08:59
电子监控、信号灯等都是确保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近日有人竟然专门对这些安全设施进行破坏,严重扰乱了正常执法。目前,警方正全力侦查这一违法行为。
电子监控、信号灯等都是确保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近日有人竟然专门对这些安全设施进行破坏,严重扰乱了正常执法。目前,警方正全力侦查这一违法行为。
临淄大道一路口,晚上7点40多,出租车上的驾驶员,把太阳能电池板抠走,导致信号灯破坏。
北外环与东外环南(齐都路路口),晚上9点32分,破坏交通测速卡口的电源,使信号灯熄灭了。
除此之外,临淄多个测速设备和信号灯遭到了人为破坏。
破坏交通设施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相关案件正在侦破中,希望有线索的群众进行举报。
交警举报电话:2139122
附: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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