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交警发布公告 可能与你有关系

 21-03-22发布来源: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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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王克锋等驾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现公告王克锋等301位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请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满分学习业务。

 

特此公告。

 

附件:截止2021年03月21日驾驶证超分停止使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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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交警大队

             2021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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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B类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累计记分在1-8分之间(含8分)的A、B证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网络教育学习。累计记分记9至11分、校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以及网络学习过程中有替学现象的驾驶人,参加现场审验教育。请A、B类逾期未审验驾驶人于3月20日前完成审验。

 

 附件:临淄区A、B类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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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交警大队

2021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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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因省道S228淄江路仉行村东处进行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施工,需对S228淄江路K165+900处进行半幅封闭施工,具体封闭情况公告如下:

1、封闭路段:淄江路与乙烯路路口(S228K165+400)——淄江路与仉行路路口(S228K165+1500);

2、封闭时间:自2021年3月17日零时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

  届时请途经省道S228的车辆及行人按照交通导行标志行驶,请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全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施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示。

淄博市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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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因省道S228淄江路仉行村东处进行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施工,需对S228淄江路K165+900处进行半幅封闭施工,具体封闭情况公告如下:

1、封闭路段:淄江路与乙烯路路口(S228K165+400)——淄江路与仉行路路口(S228K165+1500);

2、封闭时间:自2021年3月17日零时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

  届时请途经省道S228的车辆及行人按照交通导行标志行驶,请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全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施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示。

淄博市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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