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省公安厅公布10起典型案件,其中涉及淄博的案件有两起,分别为:
淄博永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4年12月,淄博市临淄区公安局通过摸排调查发现,贸永飞(男,35岁,淄博临淄区人)等人涉嫌非法收取当地拆迁工地务工人员“保护费”。
经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以贾永飞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破获案件6起。
经审查,近年来,永飞以合法公司为掩护,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强占临淄区南马村旧村拆迁工程,并对拆迁工地进行划片管理,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向拆迁单位和个人非法收取“保护费”。
2016年1月15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该团伙为犯罪集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主犯贸永飞有期徒刑2年,6名成员被判有期徒刑,1人被判拘役。
淄博高延柳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2015年11月,淄博市桓台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以高延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案件21起。
经审查,东镇村村主任高延柳纠集本村村会计和个别村民,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强行向当地建筑施工单位及其它经营企业、个人收取所谓“管理费”;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获取非法利益。
2017年6月12日,桓台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判处高延柳有期徒刑6年,其他7名成员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