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齐都镇恒鸿塑料包装厂
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袋项目
环境保护
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
临淄区齐都镇恒鸿塑料包装厂
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17日,临淄区齐都镇恒鸿塑料包装厂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专家等人组成,小组对项目现场踏勘研究后,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临淄区齐都镇恒鸿塑料包装厂投资150万建设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都镇南门村。项目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占地面积750m2;办公室150㎡;仓库200㎡。
主要设备:塑料搅拌机2台,吹膜机6台,制袋机冷切1台,制袋机1台,热分热切手动制袋机3台,造粒机1台。
实际产能:年产塑料薄膜袋1000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07年7月正式投产。
2017年7月委托聊城大学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7年9月得到临淄区环保局关于环评报告的批复;
2017年11月委托山东中泽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项目没有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临淄区齐都镇恒鸿塑料包装厂投资200万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比例15%。
(四)验收范围
此次竣工验收监测是临淄区齐都镇恒鸿塑料包装厂投资200万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袋项目的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进行全面考核,对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和排污状况进行现场监测,以检查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达到设计能力和预期效果,并评价其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
二、工程变动情况
工程与环评阶段没有重大变动、不存在变化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主要污染工序及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产物系数按照80%计,生活污水量为360m3/a,使用完后排入旱厕处理后定期清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少量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造粒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为50-65dB(A)。设备均设在厂房内,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音等措施并经合理布局后,有效的降低了噪声的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混料造粒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
1、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t/a,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2、混料造粒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产生量为4.5t/a,产生后经过造粒机切粒后由厂家回收。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临淄区齐都镇恒鸿塑料包装厂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了完善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环境保护档案保存齐全。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为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企业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好日常的环保管理与监督,保证正常情况下稳定运行。
2.在线监测装置
因该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废气产生后经过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无大型锅炉窑炉等排污设备,亦非重点排污单位,无需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项目未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3.其他
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内外多种植树木花草,增加绿化面积,既美化环境,又减轻污染,同时对抑尘降噪及净化空气都有所裨益。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
原料 生产时间 实际生产量 设计生产量 负荷(%)
塑料薄膜袋 2017.11.17 3t/d 1000t/a 90
2017.11.18 3.1t/d 1000t/a 93
由表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均大于75%,满足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要求。
监测内容及监测工况
1、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监测位置 项目 采样日期和频次 仪器设备
无组织废气 上风向 非甲烷总烃 采样2天,每天4次 GC-782气相色谱仪、KB-6120型综合大气采样器、KB-6E型大气采样器
下风向
下风向
下风向
有组织废气 排气筒进出口 采样2天,每天3次
2、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监测位置 项目 采样日期和频次 仪器设备
噪声 东厂界 Leq(A) 采样2天,每天昼夜各1次 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
南厂界 Leq(A) 采样2天,每天昼夜各1次
西厂界 Leq(A) 采样2天,每天昼夜各1次
北厂界 Leq(A) 采样2天,每天昼夜各1次
3、监测方法、监测依据及检出限一览表:
类别 项目 监测依据 监测分析方法 检出限
噪声 Leq(A)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方法 ----
废气 非甲烷总烃 HJ/T 38-1999 环境空气 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0.04 mg/m3
4、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各项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满足75%及以上的环保验收监测工况要求。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
检测项目 采样日期 2017.11.17
采样点位 UV光氧排气筒
采样频次 频次一 频次二 频次三
采样口 进口 出口 进口 出口 进口 出口
非甲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11.03 2.22 11.24 2.13 11.19 2.20
排放速率 kg/h 0.029 0.009 0.030 0.009 0.030 0.009
排气量 Nm3/h 2665 4138 2633 4190 2685 4103
流速 m/s 7.8 12.0 7.6 12.2 7.9 11.9
检测项目 采样日期 2017.11.18
采样点位 UV光氧排气筒
采样频次 频次一 频次二 频次三
采样口 进口 出口 进口 出口 进口 出口
非甲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11.15 2.17 11.09 2.14 11.26 2.09
排放速率 kg/h 0.030 0.009 0.030 0.009 0.030 0.009
排气量 Nm3/h 2660 4109 2719 4172 2662 4215
流速 m/s 7.8 11.9 8.0 12.1 7.8 12.2
备注:排气筒高度为15m,内径为0.4m。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标准要求。
(2)有组织废气
项目 采样日期 采样频次 厂界上风向 厂界下风向1 厂界下风向2 厂界下风向3
非甲烷
总烃
(mg/m3) 11.17 频次一 1.13 1.36 1.39 1.35
频次二 1.11 1.28 1.21 1.30
频次三 1.12 1.24 1.30 1.37
频次四 1.19 1.38 1.22 1.33
11.18 频次一 1.10 1.22 1.27 1.19
频次二 1.17 1.31 1.32 1.35
频次三 1.12 1.20 1.38 1.23
频次四 1.19 1.32 1.24 1.21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要求。
二、噪声监测结果
时段
检测点位 2017.11.17 2017.11.18
昼 夜 昼 夜
时间 Leq(A) 时间 Leq(A) 时间 Leq(A) 时间 Leq(A)
1#东厂界外1m 10:22 49.1 22:27 40.2 10:15 49.5 22:24 40.5
2#南厂界外1m 10:10 46.2 22:02 39.8 10:03 46.2 22:00 39.0
3#西厂界外1m 10:18 51.1 22:10 45.3 10:10 52.0 22:07 44.2
4#北厂界外1m 10:15 59.0 22:19 48.7 10:07 58.2 22:16 47.9
根据以上验收监测结果,临淄区齐都镇恒鸿塑料包装厂的四个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1、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
该公司于2017年7月委托聊城大学完成了临淄区齐都镇恒鸿塑料包装厂年产1000t塑料薄膜包装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7年9月20日取得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的审批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该公司制定了环保保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环保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生产与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明确责任及奖惩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大环保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环保培训。
3、环保设施投资、运行情况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该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在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
4、固体废物产生、处理处置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其混料造粒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
5、废气产生处理情况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要求;少量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标准要求。
6、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
该项目厂区地面进行了硬化,未硬化部分进行了绿化处理。经现场勘查,该项目没有生态破坏的情况发生。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选址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都镇南门村,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周围2km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需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点。该项目针对营运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交通便利,物流发达。因此项目选址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是较为合理、适宜、可行的。
六、验收监测结论
1.1验收监测期间临淄区齐都镇恒鸿塑料包装厂年产1000t塑料薄膜包装袋项目的各项生产设备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满足75%及以上的环保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1.2废气监测结论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要求;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标准要求。
1.3废水调查结论
该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
该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挖用作农田堆肥,不外排。
1.4噪声监测结论
通过对刘洪玉塑料包装厂两天的验收监测,该项目的四个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1.5固废调查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混料造粒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
1.6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调查结论
通过对刘洪玉塑料包装厂现场调查,环评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1.7环保管理检查结论
该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较好地执行了“三同时”制度。
项目已经企业负责人设置了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档案齐全。
七、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结果,临淄区齐都镇恒鸿塑料包装厂的年产3000t塑料薄膜包装袋项目已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临淄区齐都镇塑料包装厂组织成立验收组,对年产1000t塑料薄膜包装袋项目验收结论为:合格。
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产。
(现场专家评审会图片)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结论
1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经现场调查,该项目已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均符合环评报告表要求。 已落实
2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加强原材料管,物料储存区、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对厂区进行定期清扫,确保厂区干净、整洁。
2、加强各工序生产管理,确保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标准要求;项目吹膜、制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集中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要求。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确保导流设施正常运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厂内旱厕,由附近居民定期清挖用于农田堆肥。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随意弃置。
5、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噪音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二类标准。 (1)厂界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吹膜机处设置集气罩以及光氧催化装置收集废气,处理后经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要求;厂界周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标准要求。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污水360t/a。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后定期清挖后外运用作农肥,对环境影响很小。
(3)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39~59dB(A)。采用低噪声、节能型产品,通过合理布局和基础减震等措施,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产过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弃物满足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要求。能够满足“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所有固体废物不外排。 已落实
3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
企业已经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设置环保管理专员,并建立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文件要求 已落实
4 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该项目生产车间主要污染物产生点周围100m范围内目前无敏感保护目标。公司应该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得新建环境敏感建筑物。
现场核实企业100m范围内无学校。原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3m,北侧40米处的15户南门村住户,现通过购买房屋成为恒鸿塑料包装厂自有房产(原房主:贾吉福、李延滨、李海滨、王喜庆、王翠祥、户月芳、崔全斗、王翠吉、阎海龙、徐建军、王春光、王曙光、崔全成、邵素云、齐焕忠),已满足100m卫生防护距离,厂区东侧、东北100m范围内为刘洪玉塑料加工厂及购买的自有房产,南侧100m范围内为立旺服装厂厂区及空地。企业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再新建环境敏感建筑物。 已落实
5 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已落实
八、验收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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